2008年10月19日

其實人民被強奸

我國尊貴的伯拉(許子根說是什么偉大的民主之父)在馬華代表大會上,遭到膽大包天的國陣成員黨“馬華公會”強烈的譴責,巫統罔顧當年的合作契約,欺負其他的成員黨。

結果換來全場代表們,拍爛了手掌。。。

我感到納悶的是。。。如果真的被欺負,為何代表們還可以拍手掌呢?奇怪!


在之前,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“给人强奸,还要讲谢谢”,說的是XX成員黨遭到強奸,其實也不是強奸,就猶如妓女,因為強奸後,成員黨將會獲得一定的回酬,而被鳥後,也必須笑嘻嘻的向米飯班主鞠躬及擁抱。

既然如此,又何來欺負?因此,黃小子說的巫統欺負論,筆者是不甚認同,因為有酬勞的欺負,是出自你情我愿的,何來欺負可言,最多只能說成子作賤!

其實真正被人強奸的是廣大的民眾,其實真正被人欺負的是廣大的百姓。

在過去的51或者45年來,無論東馬還是西馬,我國人民時常都要忍聲吞氣的接受巫統的欺壓,而人民對于政府的反感也因此而來。

在欺壓百姓方面,馬華可以說是扮演著積極的角色,一邊扮演著護主角色,一邊卻在華社被強奸後,發放一些安撫金,鼓勵人民繼續被強奸。

筆者對于黃小子的“欺負論”感到莫名其妙,因為這是馬華和“某黨”的合作默契,怨誰?

其實,如果馬華公會有這個勇氣,不妨,向廣大的華社及人民懺悔,為何當年要成為強奸犯的幫兇,這樣才能讓人民看得出馬華在308後的改革勇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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