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法和貪污官員一樣
在進入報界之前,在某上市公司擔任了營業銷售,
由於多名親戚在該公司擔任要職,因此我被分到很多大公司
起初,我以為生意是建立在誠信之間,但是過後卻發現不然...
因為,賺錢的生意原來不是實買實賣,而是實買虛賣,
這和日前官員貪污案手法無異,怪不得我備感熟悉...
首先,必須要和對方公司的採購人員打好關係,
帶他去吃飯喝酒,拉近彼此的關係,有時還得擔任龜公,帶他去叫雞
過後,才是討論生意的內容,要賺更多錢的方式有很多種.....
- 利用多家子公司報價,控制利潤價格,最後只批准自己公司的報價單!
- 和採購員串通,購買可能區區數令吉的貨物,但是費用卻數千令吉!
- 和採購員及收貨員串通,空車運貨,讓對方公司簽單付款,無本暴利!
這是利益交換的關係,一些公司不害怕被發現,因為就算被黑名單,也可以用其他的公司的名字再報價!所以,這類公司是不理你的銷售額有多少,最重要的是淨利潤是多少!曾經一個上司告訴我,他最驕傲的是,3令吉的刀片,賣90令吉一把,數量是2500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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